今年4月,李嘉欣代言的芮玛金叶子广告“代言门”事件闹的沸沸扬扬,此前销售金叶子的昆山某公司已经被有关部门勒令停止销售“金叶子”,而该电视广告也被停播。
就在这一风波看似结束之时,不少通过电视购物购买“金叶子”以及其他黄金玉坠的消费者反应,这些产品跟此前被各媒体质疑广告内容虚假的“芮玛金叶子”如出一辙。只是换了个名称。据知情人士介绍,现在部分电视购物广告中的金叶子,只是经营者换了一个新广告,销售的同样是“铜质金叶子”。
各个因受电视购物“诱惑”而购买虚假“金叶子”等产品的消费者联合要求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一个说法。据了解,在相关的工商部门的协助下,大部分购买者退还了款项。许多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顺利维权,他们气愤地告诉记者,漳浦创世纪贸易公司的“金叶子”,和被外界大量质疑广告内容虚假的芮玛金叶子同属一家工厂生产。即使退货了,他们还是会换个地方继续骗人。
针对目前电视购物广告竟然如此嚣张地公然欺骗消费者这一现象,一位姓李的律师表示随着电视购物在我国的发展,监管立法方面的需要显得尤为迫切。不过现在立法方面仍存争执,是把电视购物作为广告来管还是作为节目来控制,还没有独立成文的相关法律。只有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,及时用法律武器,才能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。对虚假诈骗行为揭发,才能维护公平公正及社会的诚信。 |